安全用電操作規程
2020-04-11 來自: 蓉中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897
安全用電操作規程
1、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,設備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,應一律視為“有電”,不可用手觸摸,不可相信絕緣體,應認為有電操作。 2、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,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,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。 3、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,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掛“有人工作、禁止合閘”的警告牌,防止他人中途送電。 4、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,禁止超出范圍使用,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,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。 5、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,帶電線頭包好,以防發生觸電。 5、所用導線及保險絲,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準,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。 7、工作完畢后,必須拆除臨時地線,并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桿上。 8、檢查完工后,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,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關人員聯系好,方能送電。 9、發生火警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,嚴禁用水撲救,如果火勢較大,要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,報警時要講清詳細地址、起火部位、著火物質、火勢大小、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。 10、工作結束后,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,拆除警告牌,所有材料、工具、儀表等隨之撤離,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。 11、操作地段清理后,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,如要送電試驗要和有關人員聯系好,以免發生意外。 部分安全用電標識牌:↓↓↓(如下)